工傷保險辦理程序
小編:管理員 103閱讀 2023.03.16
??凡在我省境內的各類企業的職工、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工傷保險條例決定參加工傷保險。 ??繳費比例:工傷保險基金的征集比例應根據各行業工傷風險類別和工傷事故及職業病的發生頻率實行行業差別費率和浮動費率,按用人單位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征集,標準為工資總額的0.3%至2.5%。
工傷待遇撥付程序
?? 1、職工傷殘鑒定結論或工亡批復下達后,用人單位應及時指派專人與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聯系辦理待遇申報撥付手續。 務工人員參加工傷保險
2、申報時,用人單位應填寫《職工工傷(亡)保險待遇申報審批表》和《工傷醫療費核銷驗收單》連同醫療費原始發票、《工傷認可證》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因工殘廢證》、勞動行政部門對工傷職工因工死亡批復、工傷(亡)之前12個月的工資發放表、供養直系親屬證明、職工本人身份證和繳費證明等一并上報。 ??3、屬交通事故的,須上報交警部門對事故的責任分析和處理意見。 ??屬因公外出期間失蹤的須上報當地公安部門出具的失蹤證明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宣判書。 ??工傷(亡)兼有民事賠償的應積極尋求民事賠償,在民事賠償完后,填寫《職工工傷(亡)民事賠償情況表》連同民事賠償調解書等有關文書復
編輯本段工傷保險待遇
??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工傷或作出勞動能力鑒定,以下項目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1)工傷醫療費:治療工傷、職業病所發生的符合國家規定的相關目錄或標準的全部費用。 ??(2)輔助器具配置費; ??(3)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4)傷殘津貼; ??(5)評殘后的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6)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7)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2]保險行政部門規定。?(8)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9)康復性治療費用。 ??(10)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11)傷殘等級為五至十級且與用人單位解除了勞動關系的工傷職工,由工傷保險基金以解除勞動關系時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12)勞動能力鑒定費。 ??印件一并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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